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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云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
2022-08-10
作者:
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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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在广泛征求成员单位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对《紫云自治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已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在广泛征求成员单位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对《紫云自治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已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现将预案情况作简要解读: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背景
(一)原《紫云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于2016年12月28日印发的,按照应急预案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的相关规定要求,已达到修订年限。省、市 县要求,应组织重新修订;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 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必须将《意见》的要求贯彻到我县的预案中;
(三)应急预案主要依据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 修改,必须将修改后的新规定,落实到我县的预案中;
(四)应急预案中涉及到的指挥部成员单位体制机制有较大变化。如大市场监管体制的推行、农业农村部门职责的整合划转、应急管理体制的转变、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的改革等。为适应我县高质量发展转型发展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的新要求,按照应急预案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我们对现行《紫云自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三、编制过程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紫云自治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和《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预案编制要求,以及我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趋势,我们制定了《紫云自治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草稿。报送县应急管理局,分别对预案所涉及的15个成员单位和13个乡镇(街道)进行征求意见,根据部分单位反馈的意见再次对预案进行了修改,报送县应急管理局审阅并组织评审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
四、主要修订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 修改,必须将法律修改后的新规定,落实到我县的预案中。
2、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等因素的需要,对机改后各成员单位名称、职能职责进行调整。涉及指挥体系、预防预警机制、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整体架构和具体操作内容。
五、预案构成
预案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总则, 主要包括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及职责,主要对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工作职责等做出了规定;第三部分内容监测预警,主要对监测监控、预警发布、预警措施作了规定;第四部分内容信息报告,主要对信息报告的主体、时限、内容作相关规定;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应对工作需要等因素,县级层面应急响应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层级,特别重大为最高响应。同时对响应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应急处置等作了具体规定;第六部分后期处置,主要对善后处置、总结评估等作出了规定;第七部附则,主要对预案管理与更新、解释部门、实施时间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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