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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拓展群众监督途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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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县广大群众:
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贵州嘉禾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禾香公司”)分红资金严格按政策、按约定落实到位,强化分红资金全流程监管,现就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主体与对象
1.监督主体:紫云县全体涉及嘉禾香公司分红的群众及其他知情人士;
2.监督对象:贵州嘉禾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与该公司分红资金发放相关的责任环节、工作人员。
二、监督内容
聚焦分红资金“按时、足额、规范”发放,重点监督以下事项:
1.分红发放时限合规性:核查分红资金是否按合同约定、政策文件明确的时限发放(如季度/年度分红节点),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拖延、积压款项,导致群众未及时领取分红的情况;
2.监督分红金额是否准确无误。核查公司计算分红金额所依据的标准、数据等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少分、错分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3.关注分红资金发放流程是否规范透明。查看资金发放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操作行为,确保分红资金发放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举报电话0851 - 3523398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30 - 12:00、下午14:30 - 18:00。
2.邮箱举报:发送邮件至 gzjhxgs@163.com,邮件主题请统一标注 “嘉禾香分红监督举报 + 事项简要描述”(如“嘉禾香分红监督举报 - XX 村 XX 年分红拖延”),正文中需清晰说明举报事项、涉及时间/村、相关线索及举报人联系方式(匿名举报可仅提供线索)。
四、举报须知
1.举报人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提供举报信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诬告陷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举报人可选择实名或匿名举报。实名举报的,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匿名举报的,需提供清晰可核查的线索(如具体分红项目名称、涉及村、相关凭证等),以便后续核查;
3.受理单位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4.实名举报人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在举报后15个工作日起,拨打举报电话查询核查进展(查询时需提供实名举报时预留的信息)。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若分红监督要求调整,将另行公告。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嘉禾香公司规范运营秩序。
特此公告。
贵州嘉禾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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